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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软件企业:
根据国务院《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》(国务院2000年18号文件)和信息产业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、国家税务局总局于2000年颁布的《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信部联产[2000]968号文件)的规定,以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《软件企业与产品认定委员会就软件企业年审及重点企业申报的说明》(中软协总字[2002]第008号文)的精神,对已经认定的软件企业需要进行年审。现将有关年审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在2001年已认定的132户软件企业,必须在2002年6月30日前进行年审。按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规定,年审收费800元。
二、凡参加年审的软件企业,均须提供以下材料:
1、"软件企业年审申报表"(申报表格可在本协会网站下载,www.sxsa.org);
2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3、2001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提供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(凡未经审计的2001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等必须出具由本单位法人签字的声明材料);
4、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;
5、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(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);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以上提供的年审的资料均为一式两份,按套装订成两册。并附装有全部材料的软盘一张
2、所有提供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,并提交完整的两套资料。
四、各软件企业将上述年审材料备齐后,于2002年6月10日前报送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,并缴纳年审费800元。
五、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对上述年审材料审查通过后,提交陕西省信息产业厅、陕西省国家税务局、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等上级部门审批。对年审通过的企业将在认定书上加盖"年审通过专用章"。并报国家信息产业部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备案和公告,以示年审通过。
六、凡年审通过的软件企业,可继续享受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。凡未参加年审或年审不通过的企业,将不能享受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。
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
二00二年五月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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